地權議題

在日治時期之前,先人冒著生命危險開墾南澳地區,根據記載,當時南澳地區時有瘟疫,山地原住民則有「出草」的習慣,然而,靠著數不清的付出以及堅定的意志力,先民終於拓出一片美好的土地。出錢出力,擁有自己安身立命家園。 日本割台之後,實施田野調查, 將大多數「隱田」及無丈量之土地定為官有,連南澳地區較晚移民者亦不例外。無視當時政府所發之開墾證明,對自己開田、自闢溝渠、按時繳租,默默耕耘的農民來說相當不公平。國民政府遷台後辦理土地總登記證時,也比照日本官有政策, 將南澳地區之土地登記為「國有」,移民未受良好教育,語言不免有隔閡,而後政府實施戒嚴,雖然當時移民心中不滿,卻也不敢有所聲張,及至年輕一代,受過教育之後才開始主張自己的權利,但產生不少爭議。

以下當地居民提供之當時移民開墾募資證卷, 主張擁有土地之證明及完整請願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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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文件由南強里黃兆盛里長所提供